三月初春,草木萌发,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植树造林的号召,临洮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洮阳镇闫吴家村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大地添新绿,以司法之力护生态文明建设。

植树现场,干警们热情高涨,在进行简单的分工之后迅速投入到劳动中去,挥锹铲土、扶苗填坑、提桶浇水,在一声声欢笑中,在一滴滴汗水里,一排排树苗迎风而立,为初春的大地增添一抹盎然生机。

此次植树活动是临洮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绿满临洮”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生动实践。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即将施行,生态环境更为大众所关心、所爱护。下一步,临洮法院将持续延续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鼓励群众更多地参与到环境监督和保护中去,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坚实的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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