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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安排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洮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2/6 15:36: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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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安排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月2日,临洮县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上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做好节后上班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节后上班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到精准有效、科学防控。

《通知》要求,全体干警职工必须佩戴口罩上班,单位为值班干警准备口罩、手套、体温枪、消毒液、喷壶等防护设备。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印法院干警自我防护手册,提前发至内网,供全院干警职工上班时参照执行。 上班期间,审判大楼只允许本院干警职工上下班进出,只开放南门。立案、信访、诉讼等外来人员经值班法警检测体温正常、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入院内,并统一到接待室接待。综合办公室每天安排2名法警和1名负责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在编人员)值班接待,1名院领导带班。

《通知》强调,建立干警体温测试登记和群众来访登记制度,以便备查;当事人确需会见办案人员的,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妥善安排接待;每班值班人员须安排在编正式干警,原则上为党员或积极分子。上班期间,传阅文件、报送信息、研究讨论案件等实行“非必须,不见面”原则,一律通过办公内网、钉钉、微信、电话进行,汇报、请示工作原则上通过电话进行。综合办公室安排人员每隔2小时对值班室、接待室、各办公室、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职工食堂暂不开放。

《通知》提出,要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作用,积极配合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立案、信访、法警等窗口部门对来院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料或通过12368 诉讼服务热线咨询。各人民法庭要按照机关防控疫情工作原则和要求开展工作,由庭长负责做好法庭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坚持每天在岗,要在门口设置安检岗,安保人员应做好体温测试、群众来访登记、向外来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等工作,并定期对法庭进行消毒。春节期间外出返回干警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向单位登记备案,居家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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