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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助力生态保护!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洮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9/6 9:11: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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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临洮县人民法院干警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辛店镇上滩村,拉横幅、摆桌牌,一会儿的工夫,就将上滩村村委会会议室变成了“简式法庭”,巡回审理该村村民钱某因祭祀烧纸引发山林火灾的失火案,并当庭宣判。林业局、森林公安工作人员,护林员和部分村民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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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6日14时许,被告人钱某在临洮县辛店镇上滩村前金龙庙面山山底祭祀烧纸过程中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170.1亩,土地地类为未成林造林地,林地树种为云杉等,苗木规格平均高度1.2米,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法庭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钱某的失火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于当事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观恶意较小,系过失犯罪,遂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在案发现场植树128.8亩,修复被毁林地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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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依法妥善审理环境保护相关案件,成为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临洮法院发挥巡回法庭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深入群众的优势,把失火案件的庭审搬到事发地,强化运用绿色裁判理念说理释法,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遵循注重修复理念,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