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洮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把化解房产“登记难”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内容,从紧从细从实推进这一民生大事尽快解决,以实打实的举措妥善有序破解历史遗留难题,全力化解“登记难”问题。
近日,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肃临洮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洮某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曹某某、杨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查明被执行人临洮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登记在其公司名下的位于临洮县洮阳镇某小区住宅45套(面积:4483.85平方米)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甘肃临洮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核实,上述房产已被销售并入住。 小小房产证,牵动万家心,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按照正常的执行程序办理,将会使45套住宅被查封,造成新的“登记难”问题产生。为此,临洮法院组织申请执行人甘肃临洮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洮某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曹某某、杨某某等协调,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即对该45套房产暂不采取查封措施,对于临洮法院执行的另一案申请执行人甘肃临洮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洮某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曹某某、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抵押的临洮某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临洮县洮阳镇某某小区31#楼商业用房(面积:2360.78平方米)评估后进行拍卖。经评估,该财产拍卖后足以抵偿上述两案的执行款。现以上两案已经合并执行,涉案商业用房已经网络拍卖,待拍卖于2022年4月19日结束后即可实现以物抵债,从根本上化解45套住宅的“登记难”问题,也可以保证金融不良资产的化解有序进行。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解决“登记难”问题,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安全稳定。下一步,临洮法院将把化解“登记难”问题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来抓,运用传统与现代查询手段相结合、查封法院与抵押银行双协调、政府与法院联动同发力、引导住户异议与协调法院审查相联动等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用心用情解决好这一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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