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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双向联动化纠纷 “诉前调解”显优势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洮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4/11 10:12: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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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无异议,请打开中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小程序签字确认。”4月1日下午,在临洮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向阳,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永财和两名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了标的达19.71万元的四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两天,便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成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这项便民机制的受益者。

原告甘肃某小额贷款公司和被告张某甲、南某于2021年3月19日签订借款合同,2022年3月15日合同到期后,被告拒绝偿还剩余欠款44108.36元,担保人张某乙也未履行担保责任,该公司遂于3月29日起诉至临洮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通过诉前调解可以更快化解纠纷,于是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先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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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下午,特邀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导双方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小程序完成注册认证后进行调解,院长左向阳、副院长丁永财到庭指导。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明确双方对于借款事实无异议,但在还款日期和利率标准问题上均不愿意让步。两名院长遂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左向阳从担保人张某乙的公职人员身份入手,讲法律、摆事实、谈情理,明确告知不承担担保义务将要承担的一系列法律后果。丁永财向原告讲解了诉讼的具体流程节点,同时也希望原告能体谅被告的还款压力,为被告争取延后还款期限,以减轻双方诉累。两名特邀调解员又用身边鲜活的案例向借款人张某甲、南某释法明理,明晰了利害关系。经过1个多小时共同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于5月15日前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场在线签字确认调解协议。经过一下午努力,其余三案也找到了解决纠纷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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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洮法院秉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选聘9名优秀行业代表充实特邀调解员队伍,深度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最大化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满足当事人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多元司法需求。今年截至4月1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处案件456件,已成功调解175件,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