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20年6月3日立案,案件审判后,被告人吉某某脱逃长达两年之久,导致案件无法宣判,成为长期未结案件。
自2月27日,临洮法院召开“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以来,通过建立“包案”清理机制、开展定期排名通报、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同步开展审限评查、健全未结诉讼案件管理长效机制等措施,以实际行动推动清积攻坚行动落地落实。针对罪犯吉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临洮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干警分析研判,详细计划部署,最终通过银行卡、移动电话等在白银市平川区锁定罪犯吉某某,并于4月12日立即赶往当地,在宝积路派出所民警的积极配合下,于当日下午将罪犯吉某某抓获,并完成案件宣判,顺利完成此案清积工作。 积案清理工作意义重大,是维护群众利益、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任务,临洮法院将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多方联动、多措并举,靶向施策、主动出击,坚决打赢积案清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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