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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临洮法院:齐心同谱枫桥曲,多元调解促和谐!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洮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3/14 15:54: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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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如何在新时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摆在人民法庭面前的首要任务。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新添法庭在审理一起因管理合同引发的纠纷中,及时与当地村委员、司法所采取联动机制,诉前化解了双方家庭潜在的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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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甲与石某是叔嫂关系,与石某丈夫梁乙是同胞兄弟,2021年12月9日梁甲将管理其姐姐梁丙的10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给兄长梁乙管理,2022年11月梁乙发生车祸死亡。梁甲父母与石某曾因死亡赔偿金分配发生激烈矛盾,随后梁甲要求石某返还转给梁乙管理的10万元,遭石某拒绝,梁甲遂提起诉讼。案件审理期间,经石某申请,法庭调取了从转账到发生车祸死亡期间梁乙银行卡的交易明细,确定梁乙在此期间没有给付梁甲该笔款项的情况下,梁甲与石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石某同意返还梁甲10万元。由于双方不知道梁乙银行卡密码,同时该账户内梁乙还有近70000元存款,如果公婆不签字,石某就无法从该账户中支付梁甲10万元案款。得知案件背后还隐藏着继承纠纷后,办案法官主动与梁甲联系并转达了石某的意思,从法律规定、是非曲直、亲情关系、传统美德、诉讼成本及案件履行等方面给双方耐心细致地进行了释法答疑,希望梁甲疏导其父母与石某对梁乙银行卡内剩余存款继承进行协商。当双方有了协商解决的意向后,办案法官及时联系当地村级调解委员会和乡镇司法所组织调解,经办案法官现场指导,最终促使石某与公婆就梁乙银行卡内剩余存款继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当天,在法庭给石某送达司法确认裁定书时,梁甲收到了石某筹集的10万案款,石某也凭法庭出具的法律文书顺利地向银行申请办理了提取梁乙银行卡内全部存款的手续。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向石某及时要回了梁甲请求的10万元,也顺利地解决了石某从银行取走梁乙名下存款的难题,既化解了叔嫂之间、儿媳与公婆之间的矛盾,也节省了双方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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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添法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依托,找准法庭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建立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强与辖区司法所和各级调解组织的协作联动机制,以组织共建助力实事共办、难题共解、诉源共治。在办案的同时,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村口家门,打造好群众门前的“解纷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