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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法院:诉前保全促和解,为企纾困助发展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洮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28 17:30: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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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洮法院辛店法庭通过“诉前保全+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及时解除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原告甘肃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某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向福建某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洋葱一千余吨,总计货款约两百二十万元,原告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后,福建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约一百一十万元未支付。因福建某供应链有限公司、福建某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某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厦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及债务加入,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以上四公司诉至临洮法院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调解过程

经审查,原告提交的诉前保全材料及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临洮法院第一时间对四被告名下账户进行裁定冻结并送达诉前保全裁定书。考虑到纠纷双方都是市场经营主体,为推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最大程度降低双方诉累,保全完毕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了双方合作的交易细节,对案涉款项进行了核对。同时分析冻结账户给企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与原被告协商后决定通过调解解决该纠纷。

经过法官的耐心疏导和释法析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福建某供应链有限公司负责人认识到不履行货款给付义务将对企业带来严重影响,筹集款项后,当场将全部货款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等一次性履行完毕。原告也向法院提交了解封申请和撤诉申请。至此,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中,“诉前保全+调解”的矛盾化解方式,环环相扣,有序推进,既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又减少了双方不必要的损失,有效实现了以保全助和解、以和解提质效的司法效果。

今后,临洮法院将继续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努力化解涉企纠纷,全力营造护企安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