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邓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到临洮县法院,将一面印有“雷霆执行解民忧,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送至承办法官手中,以表达对临洮法院执行干警高效执行、倾力为民的诚挚谢意和高度赞誉。
原告邓某与被告赵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赵某持有的某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以1500万元转让给邓某,邓某在给付450万元后双方产生矛盾,随诉至临洮县人民法院。临洮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邓某剩余178万余元。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予以维持原判。因赵某未按期履行,邓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对案件卷宗仔细研读,带领团队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梳理查询被执行人赵某的财产,同时与被执行人赵某沟通,让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赵某对“两审终审”仍为不满,仍表示申请再审,承办法官向其释法说理,申请再审不影响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但赵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此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赵某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并立即采取冻结措施,成功扣划被执行人赵某银行存款182万余元,执行案款及相关费用全额到位,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这面鲜红的旗帜,不仅承载着申请执行人邓某对临洮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人民群众对临洮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的肯定与鼓励。执行是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临洮法院将持续秉持初心,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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