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司法暖企护校 高效调解优化营商——临洮法院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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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暖企护校 高效调解优化营商——临洮法院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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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2/5 15:24:06 阅读次数:190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既要守护公平正义,更要彰显温度与担当。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办中学建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过“诉前保全审慎适用+快速调解促成履行”的创新模式,既保障了施工企业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学校账户冻结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有机统一。

案件处理经过

原告某施工企业因本地某民办中学拖欠工程尾款,向临洮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诉前冻结学校银行账户并提起诉讼,要求学校立即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承办法官收到保全申请后,敏锐意识到学校财务的特殊性——账户资金直接关系教职工工资发放、教学设备采购及日常办学运转,机械适用诉前保全措施冻结学校账户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营商环境稳定。秉持“以保促调、柔性司法”理念,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沟通对接:一方面向学校了解拖欠工程尾款的原因,并释明违约后果及保全的法律依据,督促其正视付款义务;另一方面倾听施工企业诉求,了解其资金周转困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法院针对纠纷焦点围绕工程款金额、支付期限等核心问题迅速组织调解,通过“法理阐释+利益平衡”的方式,耐心疏导双方分歧。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学校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程尾款1320000元如逾期未付则自愿承担拖欠付工程款30%的违约金,施工企业自愿申请撤回保全申请。协议签订后,学校当场履行付款义务,纠纷从申请保全到圆满化解仅用5个工作日,既为施工企业回笼资金、正常经营扫清障碍,也保障了学校教学工作不受影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案的妥善处理,是临洮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针对涉企涉教纠纷,法院坚持“区别对待、精准施策”,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审慎适用保全措施,通过“诉前调解+即时履行”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市场主体经营和公共服务的影响。下一步,临洮法院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司法实践,优化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以更高效、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企业安心经营、各类主体良性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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