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临洮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28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件快报

小嬉闹承担“大责任”

来源: 作者:张文娟 责任编辑:临洮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3/30 15:14:4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案情回放:

12岁乐乐与11岁童童系邻居好友,2019年5月26日下午,乐乐约童童在自家门前玩耍,双方嬉闹追逐,乐乐栽倒面部撞墙,致一门齿掉落。2019年6月3日,乐乐父亲带其至医院检查治疗,并于6月10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理。2019年9月26日经司法鉴定,乐乐牙齿掉落修复及后续治疗费共需22500余元。乐乐父亲找到童童父母,协商事故赔偿事宜,遭童童父母拒绝,遂于2019年12月3日将童童父亲诉至法院。(以上均为化名)

法院裁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涉及未成年人,且童童家庭经济情况困难,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沟通,争取化解矛盾,但面对两万多的治疗费童童父母多次表示不赔一分钱,乐乐父亲也坚决不退让,矛盾无法化解。后开庭审理,经查,乐乐在与童童玩耍过程中,因不注意文明交流,被童童追逐,倒地撞墙致门齿掉落。查明事实后,法官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作出乐乐的医疗费、交通费、义齿修复费及成年后种植义齿各项费用共22978元,由双方各担一半。判决送达,双方表示愿意服判息诉。

法官寄语: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各地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实行“网上授课”,家成为孩子的主要活动空间。法官提醒各位家长,在老师变主播的同时,家长必须要担起助教的责任,时刻敲响安全与文明的警钟,避免让孩子因一时小嬉闹,造成终身“大伤害”意外的发生。若发生意外,家长也应及时沟通解决,为孩子树立榜样,营造和谐邻里关系,切不可因护犊心切而互相指责。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监护职责,疏于行使监护职责,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