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田间地头一片忙碌,农民们正忙着为土地播种希望,在此关键节点,临洮县人民法院辛店法庭接到了一件事关“大计”的案子。经过分析研判,辛店法庭快速响应,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这一案件完美化解。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王某某经营着一家农业合作社,2019年3月,他从A拖拉机公司和B农机公司买了三台农用机械,准备用于扩大生产。当时,他先付了一部分钱,剩下的约定在2020年年底结清。但令人没想到的是,2020年疫情来袭,王某某种的马铃薯原种运不出去、卖不出去,合作社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剩下的购机款就没有按时支付。
今年春耕之际,AB两农机公司实在等不下去了,就将王某和合作社诉到了辛店法庭。法官接到案子一看,这可不是普通案子,春耕正忙,要是这时候把人叫到法庭,不仅耽误了农活,而且要是扣押机器,王某某合作社的春季播种也会大受影响。于是法官干脆把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他们找到王某某和二农机公司的负责人,共同实地调研王某合作社的春季播种情况,在合作社田边的树荫下,摆开阵势,开始了调解。
法官先是耐心地给双方讲法律,说道理。农机公司着急要钱,法官就劝他们:“王某某现在确实有困难,但你们的农机他一直在用,他也没赖账,只是暂时没钱。要是逼得太紧,他合作社垮了,你们的钱更难要回来。”又对王某某说:“你这情况我们也理解,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得给农机公司一个明确的还款计划,让他们心里也有个底,不能一直拖着。”法官们一边说,一边还帮着王某某和农机公司一起算账,看看怎么分期还款,既能保证农机公司能收回钱,又能让王某某的合作社能继续经营下去,不耽误春耕。
经过一番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农机公司同意给王某某一些时间,王某某也承诺会按照计划还钱。双方握手言和,农机公司的人放心了,王某某也能安心播种了。法官看着他们满意的表情,心里也踏实了。
买卖合同虽小,但涉及春耕大事,该纠纷的化解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保障了百姓的正常生产工作。下一步,临洮法院辛店法庭将继续探索更优更高效的解纷方式,进一步优化流程、整合资源,减少群众诉累,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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