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临洮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8月15日起,临洮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场所恢复现场办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为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最大限度减少交叉传染,建议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fgk.chinagscourt.gov.cn)、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网上申诉信访平台(http://118.180.24.188:8000/wsxf)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申请保全、申诉信访等诉讼事项。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 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fgk.chinagscourt.gov.cn)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 gov.cn) 网上申诉信访平台(http://118.180.24.188:8000/wsxf) 2. 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程序性诉讼咨询等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 3.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便于网上办理的,可将立案材料、证据材料等邮寄至我院,并请在邮件上分别注明“邮寄民事案件立案材料”、“邮寄执行案件立案材料”等内容。 邮寄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一路5号立案庭收,邮编:730500。 4.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确有必要到现场办理的,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绿码、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正常者方可进入。有体温异常、发热、咳嗽等其他疑似症状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县(市、区、旗)内的来(返)临人员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如有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进入诉讼服务场所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在等候区分散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聚集和随意走动,根据顺序依次到诉讼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场。 特此通告。 临洮县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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