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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临洮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临洮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8/19 8:46: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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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洮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审理一审刑事公诉、自诉案件。2.审理各类一审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审理各类一审行政纠纷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4.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5.审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告诉、申诉,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审理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7.审判上级法院指定临洮县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8.审判由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9.依法决定司法救助赔偿。10.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11.规划和负责法院的财务、装备工作。12.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廉政教育。13.负责和管理其他司法行政工作。14.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法守法。

二、机构设置

1.临洮县人民法院2023年现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督察室。

2.派出人民法庭7个,分别为新添人民法庭,辛店人民法庭,中铺人民法庭、衙下人民法庭,玉井人民法庭,窑店人民法庭,站滩人民法庭。

我院无二级机关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41.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66万元,下降0.28%,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开支,人员减少,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04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7.47万元,占96.24%;其他收入114.50万元,占3.7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4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97万元,占74.19%;项目支出785.00万元,占25.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27.4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8.59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审判大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人员调资等。2023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9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审判大楼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导致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增加,人员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及支出金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477.18万元,占84.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87万元,占5.73%;卫生健康支出112.34万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170.08万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4.17万元,支出决算为29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47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年中追加项目资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新录用公务员及退休人员都有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新录用公务员及退休人员都有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减变动,新录用公务员及退休人员都有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6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人员调动导致职业年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项目。

公用经费26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多,相关保障办案办公费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8.39万元,支出决算为41.6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52万元,下降36.09%,主要原因是上年按照批复采购公务用车1辆,本年未发生购置公务用车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4.6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9万元,下降36.63%,主要原因是上年按照批复采购公务用车1辆,本年未发生购置公务用车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购置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4.6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对部分存在较严重问题的车辆进行了维修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3.79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是正常公务接待人数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相关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8万元,增长723.08%,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减少,本年正常安排人员参加省、市、县各级组织安排的线下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承担执法执勤工作任务,属于车改后需上交车辆,按照县上对警车暂不予收回的安排,此5辆车暂时由我院使用,后续处理工作等待县上统一安排。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二级项目2,共涉及资金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9.75%。组织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综合评价与分析,法庭运维费、业务费项目自评结果评级为“优”,完成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庭运维费、业务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万元,执行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派出法庭办案办公条件,改善办案环境,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二是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健全审判环节冤假错案发现督促纠正机制,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2.“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该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二是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健全法院环节冤假错案发现督促纠正机制,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持从严治检,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执行标的到位率实际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130%;二是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实际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130%。

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我院将根据往年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设置目标值。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临洮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3年度临洮县人民法院项目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临洮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临洮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9





附件1:临洮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临洮县人民法院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临洮县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